114年續證作業 本年度續證作業申請受理期間為【114年6月9日起至114年9月7日止】,逾期概不接受當年度之補件申請 相關佐證資料請至頁面底端下載附表,詳閱說明後填寫並分別將檔名標示清楚後,於續證作業期間上傳至Google表單 附加檔案 ├─ (清稿)114年度母乳哺育種子講師續證作業說明(含附表)v21.pdf ├─ (清稿)114年度母乳哺育種子講師續證作業說明-附表v2.docx